关于拟推荐印象济南商圈申报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的公示 | |
|
|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商务厅组织有意向的步行街(商圈)提交了申报材料,对照《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规范》,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拟推荐印象济南商圈申报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 现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8月2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联系电话:0531-51763480、51763527;邮箱:liutongyechu@shandong.cn。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