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经济开发区实施经营主体标准化地址集中入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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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经济开发区会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探沂镇,坚持数据赋能,流程再造,推进辖区沿街商铺等经营场所标准化地址集中入库工作,助力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规范化和便利化。 一是做到两个明确,制定一套推进流程。制定《经营主体标准化地址集中入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禁入情形。明确经营主体不得将“不符合规划、安全要求,未经竣工验收、已纳入政府征收拆迁范围、超出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及商住一体房屋餐饮扰民”等十种情形作为登记住所,不得录入标准化地址数据库。明确事前现场核查入库。针对无法办理不动产证但符合规划、安全要求的房屋,将市场主体登记流程中现场核查环节,由原先在事中逐个核查,改为事前集中核查逐户编号入库,提升标准化登记效率。 二是逐户核验产权,“一房一号”编码。通过“规范地址表述+产权核验+批量入库+动态更新”的方式,逐步完善充实标准化地址数据库。联动镇街、社区(村居)等组建核查队伍,对试点范围内探沂镇许由城村229省道路与振兴路交汇东南沿街、碗窑村229省道紫金新城对过路东沿街、碗窑村229省道与327国道交汇处东北沿街商铺等房屋逐一摸排核验,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信息、房屋类型、房屋用途等信息,最终形成地址表述规范、产权明晰的数据资源。核验后的沿街房屋赋码采用“一房一号”,制定统一编码规则,进行逐户编号,精准画像,办理登记专用“房屋身份证明”,赋予唯一的地址编号,形成70多个标准化地址信息,集中录入标准化地址数据库,确保入库房屋真实、合法、有效、安全,进一步防范因虚假地址引起的虚假登记行为。 三是实行申报承诺,优化市场登记服务。采用“标准地址+住所承诺制”模式,对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从标准化地址数据库在线查验的,适用于申报承诺制,通过后台系统快速调取标准地址,申请人无需手动填写,入库勾选即可完成登记,无需提供产权合法使用证明,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市场主体登记审批效率,增强企业办事体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