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常州经开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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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调要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现阶段,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在内的创新型孵化器,营造更加优质的创新创业环境,对常州经开区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双创载体建设基本情况 常州经开区目前共有众创空间2家,其中省级1家,孵化场地9000平方米,累计孵化毕业企业14家。孵化器8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7家,孵化面积21.33万平方米,累计孵化毕业企业82家。各类双创载体总体发展势头良好,并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阵地,有力促进了常州经开区创新创业工作的深入推进。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 常州经开区管委会着眼经济发展新常态,为进一步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趋势,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综合体、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并结合经开区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了《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体系建设总体方案》,规划设计了常州经开区双创体系建设三步走的战略目标,重点打造双创服务业、推进双创平台建设及实施双创推进工程,有政策有保障多方位构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经开区管委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政策》,下发了《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区域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通过加快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来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和发展。 (二)建设公共平台,优化服务环境 为加快推进双创工作,常州经开区2017年5月建成的10000平方米的科创中心正式投运,由经开区科技局牵头集聚各类科技服务业机构组建成立了经开区科技服务业联盟,搭建创业者与创业服务机构、创投机构之间的沟通平台,为广大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目前经开区创新创业综合体、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运营良好,为广大创新创业人员、团队和项目提供开放式办公空间,提供交流、分享、互动平台,并定期开展创业基础、导师辅导、教育培训等创新创业活动,为广大入孵企业提供综合性公共服务。 (三)聚合资源优势,培育双创基地 常州经开区内的横林镇双创基地目前入驻领创产业投资基金、居家天下商城、中淘家居等8家企业,依托横林镇一批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丰富的商业资源,聚焦互联网、智能硬件、O2O等投资领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转移、项目培训、企业孵化、企业加速、产业促进、产业转移等六个针对性服务。同时提供创业咨询、导师辅导、风投对接、项目申报等一套完整的创业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优越的资源配套服务。 (四)招引创新人才,转化科技成果 常州经开区内的“新观点”众创空间一期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2017年入驻培育的双创项目达到30多个。2017年5月从“新观点”培育毕业的弘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智能视频监控入处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工程等系统软件的研发,目前销售收入超千万元。从常州电子电机电器科技园培育毕业的友筑友展示器材有限公司目前拥有知识产权31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园区积极帮助其快速成长,整合多方资源,获得融资,保障企业多项成果转化实施,实现产业化。 二、当前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常州经开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无论是载体建设水平,还是服务转型升级和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亟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一)双创载体规模偏小、面积偏少。常州经开区双创载体与周边地区相比数量少,面积少,可提供给孵化企业的标准厂房数量不足。常州经开区科创中心1万平方米的孵化面积,招商引进的中国搜索网、当当网两家企业就就需要4000平方米的场地,剩余的6000平方米满足不了创业企业、创业者的需求。其他双创载体如东方创新园、东方高科园等都存在类似问题,场地空间有限,入孵企业场地面积较小,新引进的项目孵化用房比较紧张。 (二)专业服务能力不强,专业服务水平不高。目前常州经开区双创载体仍以提供物理空间为主,存在“重空间轻服务”现象。部分初创企业除了得到一定风险资本关注和介入外,更希望得到市场推广、客户对接、人才招聘、技术支撑等方面深度的帮助和扶持,尤其是随着在孵企业规模的扩大,对孵化器整体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受限于管理团队自身的认知和管理水平,目前大多数双创载体对创业项目本身评估、技术支撑、产学研合作等后期扶持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还不够,在孵企业成长性普遍不高。 (三)扶持力度不够,配套还不完善。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已出台的《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政策》中虽然明确了扶持政策,但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创业团队或项目较难以低成本获得创新创业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科技研发项目资助以及信贷机构贷款,尤其是创业生态中缺少比创业者更专业、具备风险识别和排除能力的创投机构和天使投资人。 (四)双创氛围不浓厚,势头不强劲。目前,常州经开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不高,创新创业氛围不够浓厚。一是个别单位及工作人员对创新创业相关扶持政策了解较少,经开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所做工作、取得成效的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创新创业整体意识不强,自觉程度不高。二是经开区举办的创新创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不够丰富,创新创业参与度不高,缺乏高水平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 三、推进双创载体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政策统筹,规范双创载体运行管理 进一步优化双创载体的顶层设计,落实政府经费资助、监控跟踪、考核评估、激励培育、退出制度衔接的工作机制,为双创载体发展提供政策指导。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创业与经济发展双创载体发展规划,研究国家、省、市针对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新型孵化器的场地租金、网络宽带费用和用以提供创业服务的开发工具、公共软件等硬软件基础设施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要求,支持和引导创新型孵化器综合运用科技创新券等间接财政支持方式,广泛开展公共研发服务和科技金融服务。 二是强化服务跟踪指导。明确双创载体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强化双创载体规范管理。构建双创载体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双创载体的日常管理。联合工商、税务、人社、质检、科技等部门,落实科技统计、科技创业、科技服务业统计和发布制度。定期组织对双创载体运行情况、工作进展的指导和监督,并纳入科技诚信记录管理范围。 三是落实考核评估机制。完善现有双创载体绩效评价办法,实施双创载体分类管理,优化管理评价体系。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重点加大对孵化项目、服务成效的考核力度,设立分门别类的孵化器考核标准。对已备案设立的机构长期无新增孵化企业、孵化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孵化企业无创新成效的予以预警,对不符合设立条件、无法履行孵化功能的机构予以清理。 四是培育引导突出重点。强化双创载体后期资助管理,按照A、 B、C三类资助标准,对服务成效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突出的双创载体给予重点支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双创载体纳入国家众创空间和国家企业孵化器管理体系。强化激励引导,落实“龙城英才计划”,在对创业团队和项目的支持上给予优秀双创载体以适当倾斜。 (二)优化功能布局,打造创新型孵化器业态集群 围绕双创载体建设、专业孵化器建设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社会资源,引导各类机构和组织参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一是加快孵化器载体建设。积极引导各类投融资机构、高成长企业、社会组织、企业家、专业团队以及高校、研究院所等各方力量设立创新型孵化器,为创新创业提供配套设施和服务。 二是支持设立专业孵化器。 瞄准地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引导政府、大中型企业、创投机构共同设立专业孵化机构,重点建设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轨道交通、绿色家居、机电等专业创新型孵化器,支持开展虚拟孵化、异地育苗等新型孵化服务,促进孵化器与国内外创新资源的交流。 (三)创新孵化服务方式,提升创新型孵化器服务功能 进一步完善创新型孵化器服务平台建设,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融资模式和生产方式,提升孵化器服务能力,优化创业孵化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孵化器合作交流平台。积极推广众创空间联盟的运作模式,支持设立创新型孵化器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信息沟通的作用,积极承接政府公益性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工作研讨、成果发布、企业家论坛、创业训练营等活动,为创客群体提供信息共享和合作交流的综合协同平台,支持孵化器知识社区建设。 二是完善孵化器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政府层面各类科技公共服务、检测检验机构,完善区域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围绕产业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引导和支持孵化器与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的广泛联系,深入推进公共技术研发服务。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设备、技术平台等科技资源向孵化器开放,推进设备资源、科技成果的共享,优化和完善现有创业孵化器的服务业态及其运营机制,形成 “用户互动”、“互帮互助”、“社会参与”的开放式创业常态。 三是完善孵化器金融支持平台。发挥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功能,完善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引导和鼓励孵化器联合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强科技银行、保险、担保、创投等各类科技金融载体密切合作,推动创新型孵化器与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等融资途径有机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四是完善孵化器人才支撑平台。加强创新型孵化器内涵建设,依托地方人力资源产业园,重点引进和培养技术经纪人、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工程师、项目咨询师等专门人才,鼓励和引导具有专业知识、行业经验的服务人员服务在孵企业技术研发、市场推广、产品运营、知识产权运营、上市辅导等经营性活动。聘请本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成功的领军人才、知名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加强孵化器创业导师的遴选和激励,落实创业导师参与孵化器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