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心外向型企业,鼓励企业“走出去”
发布日期:2015-01-16

1月5日和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广州考察,与来自广州、深圳、中山的8家外向型企业负责人座谈,听取他们在对外贸易业务中的优势与遭遇的难题。而去年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放出口退税审批,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发挥税收逆周期调节的“增长稳定器”作用。

在广州召开的外向型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在对外贸易中屡遭一些国家不公正待遇。李克强表示,你们要把一些普遍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我也会在国家间谈判和政府磋商中直接提出,哪怕是小企业碰到的各种不公正待遇。政府为企业争利就是为国家谋利。有参加座谈会的企业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李克强十分关心外向型企业,释放出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强烈信号。

稳增长离不开出口拉动。当前世界经济仍然处于“深度调整期”,加之世界地缘政治角力,石油等大宗商品大幅跌价,国内CPI、PPI、PMI等经济指标连续走弱,稳增长任重道远。在投资刺激忌惮较多,消费拉动不可能有意外惊喜的情况下,稳定而较快的出口增长,对于稳定整个经济形势至关重要。

经济结构调整离不开出口拉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难办之处在于,一方面要削减富余产能,一方面要保持适度和有质量的增长。单纯硬性削减富余产能,虽然有利于结构调整,但“痛感”比较大,对经济增长是做“减法”;而将富余产能大规模向国外转移,是将富余产能的“再利用”,对经济增长是做“加法”。富余产能的转移,必然伴随产品、设备、技术、资本的大规模对外输出。强劲的出口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减压阀”。

“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实施离不开出口的拉动。“一带一路”是载体,人员、装备、货物、服务、技术等大进大出才是合作的具体内容。“一带一路”起引领作用,强劲的进出口贸易赋予“一带一路”的丰富内涵。离开进出口的强劲增长,“一带一路”只能停留在概念层面。

而对出口退税的调整,不单单是为了扶持出口企业发展,很明显着眼于外贸结构的调整。与减税有所不同的是,完善出口退税更多体现内部结构“微调”,有扶有控,促进外贸结构优化。很显然,这是从结构调整的角度促进出口的增长。这样的出口才是有质量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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