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条例》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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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有自贸区基本法之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自贸区的地方性法规,共9章57条,涵盖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税收管理、综合监管、法制环境等7方面内容。
一、关于管理体制 赋予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区域统筹管理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解决目前规章委托执法方式所带来的名义主体多、权责不一致等问题,同时要公布、及时更新有关行政权力清单,并建立由区内企业和行业代表共同参与自贸试验区社会治理的机制。 二、关于投资开放 规定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实行备案管理;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明确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先照后证制度,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简化备案程序,同时还规定了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投资收益自由转移、优惠措施取消等其他与投资相关的内容。 三、关于贸易便利 明确 “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流转自由”的基本原则,规定了通关便利措施和高效监管手段,如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和创新检验检疫监管制度等。 四、关于金融服务 规定了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等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还规定了金融风险防范的内容;体现了充分尊重中央事权和为未来改革试验预留空间两大特点。 五、关于税收管理 自贸试验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促进投资和贸易的有关税收政策,其所属的四个区执行相应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政策,并明确了税务服务便利化措施以及优化税收环境的内容。 六、关于综合监管 强调政府优化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规定了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反垄断审查机制、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年报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等。基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中有关权益保护的核心理念,对保障公平竞争、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劳动者权益,以及加强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也作了适当规定。 七、关于法治环境 要求强化行政透明度和法律纠纷救济保障,建立自贸试验区规章和文件起草过程的公众参与制度、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和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其中包括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制度和适应自贸试验区特点的仲裁规则等创新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