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度关注弱势群体三大举措全力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
发布日期:2006-10-19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度关注弱势群体
三大举措全力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近年来,烟台开发区管委高度重视失地农民安置问题,先后投入7亿多元,集中规划10个农民安置小区。在旧村改造过程中,全区基本实现“三赢”。一是拆迁居民权益得到保障,实现“居住楼房化、管理社区化、服务城市化”目标。二是村集体经济实力得到壮大。三是城区环境大幅提升,土地瓶颈有效缓解。目前,全区累计节约、置换建设用地648万平方米。
一、变开发商自行开发为政府主导
政府主导开发,能够有效解决因开发商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造成各种负面影响。围绕推进旧村改造,开发区管委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大部门协作力度,集中强化“四抓”,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一抓规划设计。立足全区发展实际,详细制定整体规划和局部规划政策法规。在此基础上,按照“组团建设、节约土地、提升形象”思路,在绕城高速以内,以三个办事处为依托,以建设高层和小高层住宅为抓手,集中规划建设三大组团和10个居住小区,形成行政管理、经济运行、社区服务、文教卫生两级四大网络。二抓程序完善。先后制定出台《新区建设框架意见》、《旧村改造工作意见》等政策法规,对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全部明确工作程序、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同时,对旧村改造前期费用,由财政先行垫付并对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三抓资金运筹。不断扩大融资渠道,通过采取信托融资、土地招拍挂、扩大贷款额度等方式,扩大资金来源。目前,共完成土地收入13.6亿元,在开工建设的7个安置小区中,6个由管委出资建设,累计拨付资金3.6亿元。四抓先建后拆。采取“先建设、后拆迁、再安置”原则,赢得群众支持,减少了拆迁阻力,改造速度明显加快。如大宇造船项目,涉及搬迁5个村庄,其中一期搬迁539户,为保证该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提前启动八角办事处B—13小区建设工程。目前,小区建设已经完毕,居民纷纷入住。
二、先行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
开发区在旧村改造过程中,始终把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办事,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到位的基础上,相继出台农转非、就业安置以及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生活补助“两保一补”等政策办法。具体实施“三换工程”:一是“换碗工程”。按照“政府推动、分类指导、政策搭台、市场运作”的原则,集中对35岁以下符合就业条件的实行稳定就业。2005年以来,开发区共安排进工厂就业的失地农民4000多名,同时,帮助各失地村承揽土方、绿化等劳务工程,增加农民收入2000多万元。二是“换脑工程”。加大对失地农民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作业技能。同时,通过采取放宽条件、降低收费、政府助学等优惠政策,保证失地农民子女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两年来,开发区职业学校已免费招收60多名失地农民子女入学,对700多名失地农民进行专业培训。三是“换位”工程。将失地农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由农民转变为市民。截至目前,已累计为27000名农民办理“农转非”、6700户农民住进楼房、20000多名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此外,财政拨付5300多万元,集中解决居民“上楼难”问题。
三、坚持城乡统筹整体推进
开发区旧村改造最大特点在于“两线”推进。即在做好“城中村”改造的同时,同步推进“城郊村”、“城外村”改造。为此,重点抓好“三个统筹”。一是老区与新区的统筹。着重在安置、补偿、土地征用等政策制定上,做好与老区现行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政策上的统一性,杜绝出现各种攀比现象。二是规划区内外的统筹。在抓好规划区内“撤村换居”的同时,通过采取工农联盟、财政支农等方式,加快规划区外22个村庄的新农村建设步伐。去年,通过开展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活动,20户企业一年就投入资金103万元,为贫困村作了大量实事、好事。今后三年,力争投入帮扶资金1000万元,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三是财政、集体及个人的统筹。围绕青苗补偿、安置补助、土地补偿、地表附着物补偿等敏感问题,明确发放原则和使用规定,切实达到财政、集体和个人“三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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